中考须知

2024-01-15

一、报名政策规定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云南省报名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云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附件1)执行。2023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考试)报名工作按照《云南省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本、专科招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办法》(附件2)执行。


二、报名范围


报考2023年普通高校各类招生〔包括参加保送,强基计划,少年班,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招,高职单招(含免试),英语科目听力考试和口语测试,残障考生单招及各类单独招生考试等〕的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


报考2023年三校生考试(包括参加高职单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必须参加三校生考试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和确认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5~15日,逾期不再办理集中报名手续。


考生现场确认时间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在此时间范围内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考生可在报名时阅读确认点公告了解或向报名确认点咨询(报名期间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咨询联系方式见附件3)。


(二)报名确认点


1.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确认点组织办理报名和确认手续。往届生及同等学力人员等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和确认手续。


2.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由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考生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和确认手续。


3.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申报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资格的考生必须确保其户籍、学籍、报名、实际就读地均在实施区域的同一县(市、区)。


(三)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gk.ynzs.c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认真阅读考生网上报名须知和确认点公告,了解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到报名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四、主要操作流程


(一)登录报名系统


已于2022年9月参加过云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第一次英语科目听力考试和口语测试报名的考生,使用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其他考生按要求进行考生用户注册,使用注册时填写的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


如密码不慎遗忘,考生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找回,也可以携带有效证件到报名确认点办理密码重置,密码重置后应尽快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密码。


(二)考生用户注册


1.考生本人证件号绑定一个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证件号和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注册时根据提示内容输入信息并设置密码,使用手机接收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考生注册时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需与本人二代身份证保持一致。


考生证件号和密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凭据。密码由考生本人设置并妥善保管,密码设置不宜过于简单,须包含数字和字母(或符号)组合,不能设置纯数字密码,工作人员和老师不得规定统一密码。考生须牢记自己的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以防被人篡改信息,因考生本人泄漏密码而造成信息被篡改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业务类别:参加云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业务类别为“普高”,参加云南省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本、专科招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考试的考生,业务类别为“三校”。


应往届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参加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的,应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业务类别应选择“普高”。否则,造成考生无法填报志愿、无法参与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科类或类别根据考生报考实际填写。


3.确认点类别:确认点类别用于区分考生报名确认点性质,在学校报考的考生确认点类别选择“学校确认点”,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考考生确认点类别选择“直属确认点”。


4.报名确认点选择:应届考生,选择学籍学校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确认点。本地户籍外地就读的往届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直属点为报名确认点;本地户籍本地就读的往届考生,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其报名确认点的选择由各县、市、区确定。


(三)考生信息录入


考生根据页面提示,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报考信息、联系方式、家庭信息、简历信息。各项信息需依次填写,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并下一步”进行保存。


(四)照顾加分申报


符合照顾加分资格条件的考生,在“照顾加分申报”栏目内选择相应申报项目,提交网上申报申请。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照顾加分资格。不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不进行申报。


符合农村独子照顾加分申报条件的考生,如还具备其他类型照顾加分条件的,应同时申报农村独子照顾加分和其他类型照顾加分。除农村独子外,考生同时具备几项照顾加分条件的,应选择照顾加分分值最大的一项进行申报。考生如申报多项照顾加分,只能审查通过其中照顾加分分值最大的一项。考生可通过的照顾加分分值最大的项目有一项以上的,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选择其中一项通过审查。


(五)专项资格申报


符合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普通高考考生,在“专项资格申报”栏目内选择相应申报项目,提交网上申报申请。不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不进行申报。未进行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完成专项资格网上申报的考生,由报名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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